军队文职委任制和聘任制有什么区别
军队文职委任制和聘任制有什么区别?《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明确:“对批准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根据军队有关规定实行委任制或者聘用制。委任制、聘用制是用人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任用制度,通常用于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新《条例》对批准招录聘用的文职人员,也采用了委任制和聘用制这种任用制度。
委任制,也称任命制,与选举制相对应,其原义是指由立法机关或其他任免机关经过考察而直接任命产生行政领导者的一种用人制度。用在文职人员制度这里,是指部队用人单位经过考察适合部队岗位且直接任命为部队文职人员的一种任用制度。目前有些单位对于新招录的军队文职管理岗人员,例如主任、副主任、科长、队长、参谋、干事、助理员、审计员、会计等,实行的是委任制,也就是直接由政治工作部门下达任职命令,不需要签订聘用合同,说明这类岗位是够“铁饭碗”的。当然这样的单位和岗位都比较少,并且每个单位在操作上存在差异性。
军队文职委任制和聘任制有什么区别?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制度是职工一旦被调入或分配到其单位,就终身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聘用制就是要将传统的用人制度改革成为合同契约式的用人制度。文职制度中的聘用制,是以聘用合同的形式确定部队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部队用人单位的文职人员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面向社会招考的文职人员聘用前要经过全军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部队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一般来讲, 大部分的新招录文职人员基本都是聘用制。虽然是聘用制,通常来讲, 也是可以干到退休的,因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聘文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