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队文职人员如何定级

军队文职人员如何定级?文职人员岗位等级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和专业技术两类。
(1)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岗位等级由高到低设置9个等级,即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其中:一级至四级——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至七级——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至十级——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2.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其岗位等级为
(1)首次聘用到中级以上岗位等级划分聘用到正高级岗位——确定为四级;聘用至副高级岗位——确定为七级;聘用至中级岗位——确定为十级;
(2)首次聘用到初级岗位等级划分聘用至初级岗位的文职人员,根据学历确定为十三级至十一级,其中:大学本科和大学专科学历——确定为十三级;硕士研究生学历——确定为十二级;博士研究生学历——确定为十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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